・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推出「愛心大平台新住民醫療補助服務」,針對居住在新北市、結婚後首次入境六個月內且尚未加入全民健保的新住民,若因意外或疾病需自行負擔醫療費用,可申請此補助以減輕經濟負擔。補助金額依自行負擔費用比例,從 50 % 至 80 % 不等,最高可補助 50,000 元。符合資格者,可在醫療補助原因發生或醫療費用單據開立後六個月內,向新北市任一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居住於新北市的新住民(國人之配偶)本人;結婚後首次入境六個月尚未加入全民健保前;因突發意外或罹病;無使用健保,須自行負擔醫療費用者
・不可申請:申請人(新住民)經查詢已投保全民健保;未實際居住本市;非屬意外或罹病之原因
・自行負擔醫療費用 10,000 元以下者:補助自行負擔金額之 50 %
・自行負擔醫療費用逾 10,000 元至 20,000 元以下者:補助自行負擔金額之 60 %
・自行負擔醫療費用逾 20,000 元至 30,000 元以下者:補助自行負擔金額之 70 %
・自行負擔醫療費用逾 30,000 元以上或情況特殊者:經本局專案簽准後,補助自行負擔金額之 80 %
・同一補助對象:最高補助 50,000 元
・申請方式:向新北市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注意事項:受理申請之戶所,需查詢新住民結婚後首次入境六個月確無投保全民健保,並審認申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