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
・原住民族委員會為鼓勵原住民提升專業技能,特別設立技術士證照獎勵金。凡是取得中央勞工主管機關核發的甲、乙、丙級或單一級技術士證的原住民,皆可依證照等級申請獎勵金。其中,甲級證照可獲 60,000 元,乙級 13,000 元,丙級 6,000 元。申請人需在技術士證生效日起一年內,備妥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每人每一等級限領一次。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具原住民身分;取得中央勞工主管機關核發甲、乙、丙級或單一級技術士證
・不可申請:已領取相同等級技術士證照獎勵金者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60,000 元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13,000 元
・取得丙級技術士證:6,000 元
・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依中央勞工主管機關認定之等級按前項標準發給
・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
・重要時間點: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審查及經費核撥
最高60,000元
申請:技術士證生效日起一年內;活動: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申請表、證照正、反面影本一份、申請人金融存摺封面影本一份(如為受刑人或因故不能使用本人存摺,得使用配偶、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二親等之存摺,並填寫切結書)、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得比照甲級或乙級者,應檢附中央勞工主管機關認可得比照甲級或乙級之證明文件
電話:02-89953456 / 89953457 / 89953458|地址:242030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4F/15F/16F
附件「新規定-原住民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辦法(自112年1月1日施行).doc」更新了乙級和丙級的獎勵金額,本抽取已採用最新金額。申請期間為技術士證生效日起一年內,非固定日曆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