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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補助要點

綜合津貼 新北市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

【內容簡介】

・新北市政府提供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訴訟及律師費用補助,旨在減輕被害人尋求法律協助的經濟負擔。補助項目包含第一審、第二審或第三審的訴訟費用,以及警偵訊、刑事、民事或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的律師費用,還有委請律師撰狀的費用。各項費用設有最高補助金額,例如第一審訴訟費用最高 20,000 元,律師費用最高 55,000 元。每位被害人的總補助金額上限為 165,000 元。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
・訴訟費用(第一審):每案最高補助 20,000 元
・訴訟費用(第二審或第三審):每案最高補助 30,000 元
・律師費用(警偵訊及每審刑事、民事或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每案最高補助 55,000 元
・律師費用(委請律師代為撰狀費用):每次最高補助 10,000 元
・每人補助總額:合計不得超過 165,000 元

【金額/折扣】

最高165,000元

【聯絡方式】

電話:總機 1999 (新北市專用) 或 (02)2960-3456|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12:30 13:30~17:30 (國定假日除外)

【注意事項】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活動期間及應備文件。實際補助內容詳見「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補助要點」全文。頁面顯示法規修正日期為 2025/12/17,此為法規更新日期,非申請或活動期間。

資料來源:https://web.law.ntpc.gov.tw/Scripts/FLAWDOC01.aspx?fcode=C0060010&fln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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