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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心理復健費用補助

醫療健康 新北市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

【內容簡介】

・新北市政府提供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心理復健費用補助,旨在減輕被害人接受心理治療的經濟負擔。補助項目包含醫療院所健保不給付的掛號費、心理治療協談費、團體治療費、心理測驗費及藥物部分負擔費,以及諮商機構或諮商輔導人員提供的個別心理治療或家族團體治療費用。每人每年最高可補助 24 小時的費用,其中個別心理治療每小時最高補助 2,000 元,家族團體治療每小時最高補助 2,400 元。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家庭暴力或性侵害被害人;申請心理復健費用者
・醫療院所治療:補助健保不給付項目,包括掛號費、心理治療協談費、團體治療費、心理測驗費及藥物部分負擔費
・諮商機構或諮商輔導人員治療:個別心理治療每小時最高補助 2,000 元
・諮商機構或諮商輔導人員治療:家族團體治療每小時最高補助 2,400 元
・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24 小時之費用

【金額/折扣】

最高2,400元

【聯絡方式】

電話:(02)2960-3456 (總機1999 新北市專用)|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 ~ 12:30 及 13:30 ~ 17:30 (國定假日除外)

【注意事項】

頁面為法規內容,未提供詳細申請辦法、應備文件清單及明確申請期間。附件為系統操作手冊,與補助內容無關。

資料來源:https://web.law.ntpc.gov.tw/Scripts/FLAWDOC01.aspx?fcode=C0060010&flno=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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