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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研發支出、智慧財產權流通應用、增僱員工與為員工加薪租稅優惠

財經金融 全台

【主辦單位】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內容簡介】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提供多項租稅優惠,旨在鼓勵中小企業投入研發、活化智慧財產權、增僱特定基層員工及為本國籍基層員工加薪。這些優惠包括研發支出投資抵減、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增僱基層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以及基層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的公司,可於每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前 3 個月起至申報截止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2條所定實收資本額或經常僱用員工數基準
・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投資於研究發展之支出,得選擇於支出金額 15 % 限度內,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或於支出金額 10 % 限度內,抵減自當年度起 3 年內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中小企業以其享有所有權之智慧財產權,讓與非屬上市、上櫃或興櫃公司,所取得之新發行股票,免予計入該企業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增僱基層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中小企業增僱 24 歲以下或 65 歲以上基層員工所增加薪資費用之 200 %,得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基層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中小企業為本國籍基層員工加薪之薪資費用支出的 175 %,得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申請方式:書面申請,於申請期間內,檢附應備文件,送請中小企業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期間】

每年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開始前3個月起至申報期間截止日內(曆年制公司為2至5月)

【聯絡方式】

電話:02-23660812#279|地址:106606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3樓|服務時間:平日08:30~18:00 (周六、周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注意事項】

文案未列出具體應備文件清單。申請期間為每年固定期間,非單一年度。

資料來源:https://www.sme.gov.tw/drsme/drsme/Plan/plan_more?id=de831aefd0734939b9a962c7c9d27e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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