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115年度友善家庭職場獎勵計畫

財經金融 新北市 期限 2026-05-31 已過期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內容簡介】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推出「115年度友善家庭職場獎勵計畫」,鼓勵在新北市設有據點的私立機構或事業單位,提供優於法令的友善家庭及工作平等措施,以營造工作與家庭平衡的職場環境。符合資格的事業單位,每辦理一項友善措施可獲得 10,000 元獎勵金,最高可領取 50,000 元,並有機會獲頒獎狀。申請單位需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於指定期間內郵寄或親送至勞工局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登記設立之私立機構或事業單位;於新北市設有據點;114年度未有違反勞動法令而遭本局裁罰;未發生重大勞資爭議者;符合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及第23條規定;在本市提供勞務之勞工有實際受惠;措施實施期間未有違反勞動法令而遭本局裁罰;未發生重大勞資爭議者;未曾以相同友善家庭暨工作平等措施向本局申請獎勵(不同措施仍可提出申請)
・不可申請:未達 100 人之事業單位辦理哺(集)乳室、托兒設施及措施(因已適用本局其他補助規定,故不納入本計畫之事業單位辦理優於法令相關措施)
・每辦理 1 項友善家庭或工作平等措施:核發 10,000 元獎勵金
・同一事業單位:最多核發 50,000 元
・同時辦理 3 項以上措施者:另發給獎狀 1 紙
・申請方式:填寫申請表並檢附佐證資料,於申請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注意事項:獲得獎勵金之事業單位,應配合本局進行經驗分享;本局得抽查事業單位辦理情形,如發現偽造或不實者,得撤銷獎勵資格並追繳已核發獎勵金、獎狀,事業單位亦應負相關法律責任;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

【金額/折扣】

最高50,000元

【期間】

2026/03/01 ~ 2026/05/31

【應備文件】

友善家庭職場獎勵申請表、勞工 10 人以上未滿 30 人之事業單位,提供訂有性騷擾申訴管道及公開揭示之佐證資料、勞工 30 人以上之事業單位,提供訂有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與公開揭示之佐證資料、勞工 100 人以上之事業單位,提供已設置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或措施之證明文件(如哺(集)乳室使用規範及照片、托兒設施立案證書影本、與托育機構之合約書影本、托兒津貼之計畫或辦法等)、事業單位提供各項友善家庭暨工作平等措施之證明文件(如友善家庭措施或工作平等措施相關計畫或辦法、受惠勞工請假紀錄(含相關附件)、勞工減少工作時間申請書、受惠勞工出勤紀錄及薪資明細等),並註明受惠勞工勞務提供地、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聯絡方式】

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7樓,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收

資料來源:https://ilabor.ntpc.gov.tw/ckeditor/downloadFile/1077042815?serverName=5e6147e0-292e-4d5f-9e63-5c94ae47ac8c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