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供多項長期照顧服務,旨在協助設籍於雲林縣、經評估符合資格的民眾獲得所需照護。服務項目包含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喘息服務、居家護理、職能及物理治療、輔具租借與環境改善、營養餐飲、交通接送等。申請者需填寫申請書並送至戶籍地公所,由公所查核社會福利身分別後,再由長照中心人員進行評估。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於雲林縣;經評估符合長期照顧服務資格者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領取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者;領取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者;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1-1.5 倍以下)者;領取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者;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1.5-2.5 倍以下)者;領取非低中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2.5 倍以下)者;一般戶老人;一般戶身心障礙者
・不可申請:目前領有政府提供之其它照顧補助費用者;目前住在機構者
・居家服務
・日間照顧
・家庭托顧
・居家喘息服務
・機構喘息服務
・居家護理
・居家職能治療
・居家物理治療
・社區職能治療
・社區物理治療
・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
・老人營養餐飲服務
・交通接送服務
・機構服務
・密集性照護
・小規模多機能服務
・失智症照顧服務
・社區整體照顧模式
・預防或延緩失能之服務
・到宅沐浴車服務
・其他服務
・申請方式:將申請文件送至戶籍地公所查核社會福利身分別,並請公所承辦人與雲林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聯絡
・注意事項:申請文件正本由申請人或需要服務者留存,中心人員評估時攜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