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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

綜合津貼 全台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內容簡介】

・衛生福利部為協助育兒家庭支應兒童食、衣、住、行、休閒育樂及醫療保健等基本生活所需,並鼓勵參與親職教育,針對育有未滿 2 歲兒童的家庭發放育兒津貼。此津貼依子女排序每月發放 5,000 元至 7,000 元,直至兒童滿 2 歲當月為止。申請對象為未滿 2 歲且已完成出生登記的本國籍兒童,且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或未接受公共化、準公共托育服務。申請人可透過郵寄、親送至兒童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或經由衛生福利部指定網站線上申辦。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兒童為我國籍;兒童未滿 2 歲;兒童已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兒童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指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之居家托育人員、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托嬰中心);申請人為兒童之雙親雙方或監護人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雙親一方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 6 個月以上;雙親一方處 1 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 1 年以上,且在執行中;雙親離婚而未協議由其中一方行使或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有家庭暴力或其他變故;未婚生子之婦女;實際照顧兒童且與兒童共同居住之人(雙親雙方或監護人具前述情況或其他特殊情形,致實際上未能照顧兒童者)
・第一名子女育兒津貼:每月 5,000 元
・第二名子女育兒津貼:每月 6,000 元
・第三名以上子女育兒津貼:每月 7,000 元
・津貼發放至兒童滿 2 歲當月止
・申請方式:郵寄、親送至兒童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或於衛生福利部指定之資訊網站採線上申辦方式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核定機關按月發放本津貼,原則應於次月底前完成
・注意事項:直轄市、縣(市)政府不得就發放金額額外提供同性質之給付

【金額/折扣】

最高7,000元

【應備文件】

申請書、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聯絡方式】

電話:05-5522560

【注意事項】

頁面主要內容為衛生福利部發布的育兒津貼作業要點,雖由雲林縣政府社會處發布,但為全國性福利。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為持續性,無明確起訖日期。

資料來源:https://social.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20588&s=518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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