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社會處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提供低收入戶喪葬補助,旨在協助新竹市列冊之低收入戶家庭減輕喪葬費用負擔。申請對象為往生低收入戶之家屬或親屬,亦可由里長代為申請無家屬的低收入戶往生者,或由收容安置機構提出申請。申請人需檢附死亡證明書、戶籍謄本、低收入戶證明及喪葬費用收據等文件,經區公所及市府審核通過後核發補助。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往生者須為新竹市列冊之低收入戶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往生低收入戶之家屬或親屬;無家屬低收入戶往生,由里長代為申請;收容安置低收入戶之機構
・喪葬補助:金額依審核結果核發
・申請方式: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向區公所或新竹市政府社會處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申領本項補助所附各項書件暨填寫申請書之各欄資料均屬事實,如有不實,申請人願負一切法律責任。倘係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行為而領有本項補助,有關溢領部份,同意繳回本府
死亡證明書、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可證明申請人與往生者之親屬關係)及除戶謄本、低收入戶證明、加蓋公司(店)章及負責人印鑑章之喪葬費相關收據、申請人郵局存摺正面影本、領款收據正本乙本
文案未列出具體補助金額。申請期間未明確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