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衛生福利局
・連江縣衛生福利局提供長期照顧機構服務補助,旨在協助低收入戶長者及符合條件的身心障礙者減輕住宿或日間照顧費用負擔。低收入戶長者可享全額補助,並由連江縣大同之家提供服務。身心障礙者則依家庭平均每月收入及身心障礙程度,提供 25 % 至全額不等的補助,涵蓋住宿照顧及日間照顧服務。申請人需至各鄉鄉公所提出申請,後續由相關單位進行審查與核定。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本縣連續滿 3 年或曾設籍本縣 20 年以上之低收入戶者(限低收入戶長者);年滿 65 歲之孤苦無依老人,無謀生可自理生活能力者(限低收入戶長者);申請公費養護者,須符合列冊低收入戶老人(限低收入戶長者);設籍並實際居住本縣(限身心障礙者);持有本縣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證明(限身心障礙者)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身心障礙者年滿 30 歲以上(限身心障礙者);父母或主要照顧者為 60 歲以上(限身心障礙者);同戶內人口(直系親屬)有兩名以上身心障礙者同時安置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限身心障礙者)
・低收入戶長者住宿照顧:全額補助,機構不收費
・身心障礙者住宿照顧(極重度、重度):/低收入戶:全額補助,自負額 0 元/家庭平均每月收入未達 2 倍:補助 75 %,自負額 5,250 元/家庭平均每月收入 2 倍以上未達 3 倍:補助 50 %,自負額 10,500 元/家庭平均每月收入 3 倍以上未達 4 倍:補助 25 %,自負額 15,750 元/家庭平均每月收入 4 倍以上:無補助,自負額 21,000 元
・身心障礙者住宿照顧(中度):/低收入戶:全額補助,自負額 0 元/家庭平均每月收入未達 2 倍:補助 75 %,自負額 4,200 元/家庭平均每月收入 2 倍以上未達 3 倍:補助 50 %,自負額 8,400 元/家庭平均每月收入 3 倍以上未達 4 倍:補助 25 %,自負額 12,600 元/家庭平均每月收入 4 倍以上:無補助,自負額 16,800 元
・身心障礙者住宿照顧(輕度):/低收入戶:全額補助,自負額 0 元/家庭平均每月收入未達 2 倍:補助 75 %,自負額 2,625 元/家庭平均每月收入 2 倍以上未達 3 倍:補助 50 %,自負額 5,250 元/家庭平均每月收入 3 倍以上未達 4 倍:補助 25 %,自負額 7,875 元/家庭平均每月收入 4 倍以上:無補助,自負額 10,500 元
・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極重度、重度):/低收入戶:全額補助,自負額 0 元/家庭平均每月收入未達 2 倍:補助 75 %,自負額 3,150 元/家庭平均每月收入 2 倍以上未達 3 倍:補助 50 %,自負額 6,300 元/家庭平均每月收入 3 倍以上未達 4 倍:補助 25 %,自負額 9,450 元/家庭平均每月收入 4 倍以上:無補助,自負額 12,600 元
・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中度):/低收入戶:全額補助,自負額 0 元/家庭平均每月收入未達 2 倍:補助 75 %,自負額 2,520 元/家庭平均每月收入 2 倍以上未達 3 倍:補助 50 %,自負額 5,040 元/家庭平均每月收入 3 倍以上未達 4 倍:補助 25 %,自負額 7,560 元/家庭平均每月收入 4 倍以上:無補助,自負額 10,080 元
・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輕度):/低收入戶:全額補助,自負額 0 元/家庭平均每月收入未達 2 倍:補助 75 %,自負額 1,575 元/家庭平均每月收入 2 倍以上未達 3 倍:補助 50 %,自負額 3,150 元/家庭平均每月收入 3 倍以上未達 4 倍:補助 25 %,自負額 4,725 元/家庭平均每月收入 4 倍以上:無補助,自負額 6,300 元
・申請方式:至各鄉鄉公所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低收入戶長者服務機構僅限連江縣大同之家
最高21,000元
電話:(0836)22095|地址:馬祖南竿鄉復興村216號
資料來源:https://www.matsuhb.gov.tw/Chhtml/content/2298?mcid=47011&web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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