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觀光處
・金門縣政府觀光處推出「金門縣政府獎助旅行業包機招攬旅客來金門旅行實施要點」,鼓勵旅行社透過包機方式招攬國內外旅客前往金門旅遊,以拓展當地觀光市場。這項獎助計畫針對營業處所位於金門且為金門縣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會員的旅行社,提供包機費用及旅客住宿獎助。國內航線包機每來回架次最高可獲 40 萬元,國外航線(非港澳及大陸地區)每來回架次最高可獲 100 萬元。此外,旅客在金門住宿每晚也有額外獎助。旅行社需在預定包機旅遊 10 日曆天前,備妥相關文件向金門縣政府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營業處所位於金門;為金門縣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所屬會員;申請內容需以「包機招攬旅客來金門旅遊」為主要目的;包機旅客需於金門停留至少二天一夜;包機載客率平均需達 6 成
・不可申請:以不正當行為或虛偽之證明、憑證、陳述而領取補助金者,自發現日起三個年度內不得再申請本獎助;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2 條、第 3 條所稱之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且未依規定揭露身分關係者
・國內航線包機獎助(客座數高於 100 座者):每來回架次 400,000 元
・國內航線包機獎助(因航線限制客座數低於 100 座者):每來回架次以 7 折核計
・國內航線包機獎助(單一架次包機,僅來程或回程):以 5 折核計
・國內航線旅客住宿獎助:每位旅客每晚 500 元(以 5 晚共計 2,500 元為限)
・國外航線包機獎助(非港澳及大陸地區):每來回架次 1,000,000 元
・國外航線包機獎助(港澳及大陸地區):每來回架次 300,000 元
・國外航線旅客住宿獎助:每位旅客每晚 1,000 元(以 5 晚共計 5,000 元為限)
・申請方式:以單一旅行社為申請單位,於預定包機招攬旅客來金旅遊 10 日曆天前,函送文件向金門縣政府申請獎助(依申請順序核定)
・重要時間點:申請單位應於包機離開金門後 1 個月內,檢附文件送金門縣政府核撥,逾期不予補助
・注意事項:全案預算金額概估 3,000,000 元;當年度經費用罄或經費不足,則停止受理該年度申請案件;包機載客率平均需達 6 成;包機旅遊套裝行程應至少涵蓋金門縣政府轄管景點 3 處(含)以上;餐食應於金門地區至少用餐 3 餐(含)以上
最高1,000,000元
2026/01/01 ~ 2026/12/15
獎助申請表(附件一)、旅行社立案證明與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影本、旅行社登記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旅遊團體行程安排(含住宿安排)說明文件(附件二)、身分關係聲明書、【A. 事前揭露】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電話:082-318823#62700|地址:893 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 7 號 3、4、5 樓
資料來源:https://kmtd.kinmen.gov.tw/Content_List.aspx?n=A4F426E7B7942FE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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