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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金門縣政府觀光處補助影視媒體共同行銷金門觀光發展辦法

財經金融 金門縣 期限 2025-12-15 已過期

【主辦單位】

金門縣政府觀光處

【內容簡介】

・金門縣政府觀光處推出「金門縣補助影視媒體共同行銷金門觀光發展辦法」,旨在鼓勵影視媒體透過電影、電視、廣播或網路等多元方式,共同推廣金門的觀光發展。這項補助主要針對以行銷金門觀光為目的之公司行號、法人或團體,提供其在金門拍攝期間所需的食宿及交通費用。個別申請者最高可獲得 3,000,000 元的補助。符合資格的單位需在預計辦理活動的 20 天前,備妥申請表及詳細計畫書等文件,向金門縣政府觀光處提出申請。本年度的申請期間為 2025/01/01 至 2025/12/15。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以電影、電視、廣播、網路等方式,共同行銷金門觀光發展事項之公司行號、法人或團體
・不可申請:曾依本辦法獲補助,逾期未結或有其他違規(約)情事;申請內容顯未能達成共同行銷金門觀光發展之效益;承攬政府機關有關本補助辦法業務者;與本縣其他補助辦法重複申請項目
・食、宿、交通費用補助:個別受補助者上限 3,000,000 元
・申請方式:備函並檢附資料向金門縣政府提出申請

【金額/折扣】

3,000,000元

【期間】

2025/01/01 ~ 2025/12/15

【應備文件】

申請表一式十份、計畫書一式十份(內容至少包括:節目名稱、規格、內容、腳本綱要等;預定在金門、露出之時間及媒體平台等;在金門勘景、拍攝、採訪之交通運輸、食、宿需求項目;共同行銷金門觀光發展之方案;預期助益觀光發展之效益量化預估;經費表及經費來源之分攤說明)

【聯絡方式】

電話:082-318823#62700|地址:893 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7號3、4、5樓

【注意事項】

文案中的「全案預算金額概估」為 300 萬元,此為總預算,非單一申請者可獲金額。申請人需於開始辦理二十日前提出申請,此為相對時間點,非固定日期。

資料來源:https://kmtd.kinmen.gov.tw/Content_List.aspx?n=500FD4D181A46D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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