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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金門縣政府獎助旅行業包機招攬旅客來金門旅行實施要點

財經金融 金門縣

【主辦單位】

金門縣政府

【內容簡介】

・金門縣政府為鼓勵旅行社擴增航空運能,特別推出獎助計畫,鼓勵旅行社以包機方式招攬旅客前往金門旅遊,以拓展當地觀光市場並促進包機旅遊常態化。本計畫主要獎助對象為營業處所位於金門,且為金門縣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會員的旅行社。獎助項目包含包機來回架次費用,以及旅客在金門住宿的費用,國內外航線有不同的獎助標準。旅行社需於預定包機招攬旅客來金門旅遊的 10 日曆天前,備妥相關文件向金門縣政府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營業處所位於金門的旅行社;為金門縣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所屬會員;辦理包機招攬旅客來金門;包機合計載客率平均需達 60 %;包機旅客在金門停留期間至少 2 天 1 夜;包機旅客於搭乘包機前或包機抵達金門,於抵達當日實際住宿一晚,並於次日離境
・不可申請:以不正當行為或虛偽之證明、憑證、陳述而領取本補助金者,自發現日起三個年度內,不得再申請本獎助;查核時若旅客名單與提報不符者,不予獎助
・國內航線(非定期航線)包機獎助:客座數高於 100 座者,每來回架次 400,000 元
・國內航線(非定期航線)包機獎助:客座數低於 100 座者(因航線受限),每來回架次 280,000 元
・國內航線(非定期航線)包機獎助:單一架次包機(僅來程或回程),每來回架次 200,000 元
・國內航線包機旅客住宿獎助:每位旅客每晚 500 元(以 5 晚共計 2,500 元為限)
・國外航線(非港澳及大陸地區)包機獎助:每來回架次 1,000,000 元
・國外航線(港澳及大陸地區)包機獎助:每來回架次 300,000 元
・國外航線包機旅客住宿獎助:每位旅客每晚 1,000 元(以 5 晚共計 5,000 元為限)
・申請方式:於預定包機招攬旅客來金旅遊 10 日曆天前,函送文件向金門縣政府申請
・重要時間點:申請單位應於包機離開金門後 1 個月內,檢附文件送本府核撥,逾期不予補助
・注意事項:依申請順序核定;當年度經費用罄或經費不足,則停止受理該年度申請案件

【金額/折扣】

最高1,000,000元

【應備文件】

獎助申請表(附件一)、旅行社立案證明與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影本、旅行社登記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旅遊團體行程安排(含住宿安排)說明文件(如附件二)、獎助經費申請表(附件三)、請領經費統一發票或領據、租包飛機證明文件、航空公司出具之艙單(內應含機型航班實際起飛時間及人數)、實際行程(含住宿安排)說明文件、合法旅宿經費支出憑證影本、旅客住宿分房表(應由合法旅宿業者蓋章確認)、實際來金門之旅客名冊

【注意事項】

本文件為「實施要點」,雖有最新修正日期 2025/07/09,但未明確列出整體申請或活動的起訖期間,僅說明申請需於預定包機前 10 日曆天提出,且經費用罄即停止受理當年度申請。

資料來源:https://ws.kinmen.gov.tw/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MzA0L3JlbGZpbGUvMC80MDM3Mi8xZWE2ZDQzYS01ZDFlLTRhM2UtYTJiYi1jZmM5ODUxYmEzMTEub2R0&n=6YeR6ZaA57ij5pS%2f5bqc542O5Yqp5peF6KGM5qWt5YyF5qmf5oub5pSs5peF5a6i5L6G6YeR6ZaA5peF6KGM5a%2bm5pa96KaB6bueKOaguOWumueJiCkub2R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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