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彙整台灣政府與民間的補助、津貼與優惠資訊,協助你快速查詢誰能領、領多少、怎麼申請。
本網站需要 JavaScript 才能完整瀏覽與查詢,請開啟瀏覽器的 JavaScript 後重新整理頁面。
了解更多: 關於我們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聲明
免搬重裝備、帶毛孩入住的懶人露營 — 大草皮、星空帳與在地食材晚餐,福利通用戶獨享住宿優惠。
六月正是申請旺季 — 這些補助、獎金與票券過了這個月就要等明年,一篇看完該領的全部。
一本媽媽手冊換好禮:芬蘭箱、育兒大禮包、藥局孕媽咪禮 — 五個驗證過的官方活動,孕期內一次領齊。
讚、收藏、已參與與留言都會儲存於伺服器;登入後即可互動,並在各裝置同步你的紀錄。
登入功能開發中。互動紀錄會儲存於伺服器;身分證號僅用於即時比對、不儲存。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提供臨時工作津貼,旨在協助失業者在失業期間穩定基本生活並促進再就業。本津貼適用於具工作能力及意願的失業者,包括非自願離職者、特定弱勢族群、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及外籍配偶等。符合資格者可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每小時基本工資核給津貼,每月總額不超過月基本工資,最長可領取 6 個月。申請時需檢附臨時工作申請書、身分證影本及相關身分證明文件。・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具有工作能力、工作意願・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非自願離職者;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各款所列之失業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中高齡、更生受保護人、獨力負擔家計者、長期失業者、二度就業婦女、家庭暴力被害人);就業保險失業被保險人;外籍配偶及大陸地區配偶・不可申請:已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軍人退休俸、公營事業退休金及二年內做過臨時工作津貼者,且不符合社會救助法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未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臨時工作津貼:按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每小時基本工資核給,一個月合計不超過月基本工資,最長以 6 個月為限・注意事項:申請人如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之關係人身分,請申請時一併填具事前揭露聲明書,俾本中心於補助或交易行為成立後,主動公開身分關係
臨時工作申請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影本或特定對象身分證明文件
電話:(07)733-0823~28 (就業服務), (07)783-5011轉132~134 (大寮場域), (07) 733-2810 (現場徵才), (07) 733-2273 (求職專線), (07) 783-5011 (自辦職訓), (07) 733-7595 (委外職訓), 0800-585-533 (藥癮更生)|地址:803 高雄市鹽埕區中正四路274號5F (就業服務), 831高雄市大寮區捷西路300號 (自辦職訓、技能檢定)
附件「年度服務計畫書.pdf」為一般性服務提升計畫,未包含本臨時工作津貼的具體內容
資料來源:https://ktec.kcg.gov.tw/cp.aspx?n=F4FCA5E6CE93C4B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