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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場地使用費減免

玩樂活動 高雄市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內容簡介】

・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提供轄下多處場地,如原住民故事館、主題公園戶外廣場、棒球場等,供機關、學校、法人或團體舉辦政令宣導、文化藝術、學術教育等活動。為鼓勵特定團體使用,本會針對原住民團體提供 50 % 的場地使用費減免,其他政府機關、學校及非營利公益團體則享 20 % 減免。此外,若用於緊急急難救助或由高雄市政府各級機關學校使用者,可免收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申請者需於使用日 15 日前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機關(構)、學校、法人或團體;舉辦有關政令宣導、文化藝術、學術教育等活動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原住民團體;高雄市政府以外之各級機關、學校或非營利性質之公益團體;供緊急急難救助使用者;供高雄市政府各級機關、學校使用者;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者
・不可申請:活動內容違反法令或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活動內容與申請事項不符或將場地轉讓他人使用;有損壞本場地之設施或設備之虞;政黨活動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不宜使用之情形
・場地使用費減收 50 %:適用於原住民團體
・場地使用費減收 20 %:適用於高雄市政府以外之各級機關、學校或非營利性質之公益團體
・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免收:適用於供緊急急難救助使用者
・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免收:適用於供高雄市政府各級機關、學校使用者
・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免收:適用於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者
・申請方式:應於使用日 15 日前填具申請表及檢附活動程序表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申請人舉辦活動需辦理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高雄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申請使用者除外);保證金於活動結束後 7 日內無息退還,若有毀損設備等情事將扣除費用;場地開放使用時間為每日上午 8 時至晚間 10 時(週一、颱風日或公告休息日不開放)

【金額/折扣】

免費

【應備文件】

申請表、活動程序表

【聯絡方式】

電話:07-3368333|地址:802221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

【注意事項】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僅說明需於使用日 15 日前提出申請。場地使用費的具體金額依附表所列各場地及時段而異,本項目僅列出減免比例及免收條件。

資料來源:https://outlaw.kc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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