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社會處
・雲林縣政府社會處為加強照顧縣內年長者健康,特別提供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補助。這項補助主要針對設籍雲林縣、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且年齡介於 65 歲至 68 歲(含 65 歲)的長者,以及全民健康保險第 3 類(農、漁民)或第 6 類資格者。符合資格者,其每月健保費自付額將獲得補助,最高不超過第六類保險對象應自付的保險費。申請人需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保險費將直接減免或辦理核退。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雲林縣;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年滿 65 歲至 68 歲(含 65 歲);具有全民健康保險第 3 類(農、漁民)或第 6 類資格
・不可申請:低收入戶老人、身心障礙者已參加健保其保費已由政府負擔者;65 歲以上之榮民健保費自付額已由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支付者;其他符合補助對象,其保費已由政府編列預算支付者
・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補助:每人每月健保費自付額以不超過第六類保險對象應自付之保險費為限
・申請方式:向各鄉鎮市公所申請,由公所函送雲林縣政府社會處
・重要時間點:符合資格者,於津貼核定後,以申請文件函送本府社會處當月起算保險費生效
・注意事項:申請人以詐欺或其他不當行為領取退費或虛偽不實之證明者,除即停發或追回已領之款項外,涉及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切結書、戶口名簿影印本、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或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健保自付保險費繳費證明正本(保費如係經由金融機構轉帳支付者,應檢附健保局各分局開具之繳費證明;如在機構團體投保者,應由投保單位出具繳費證明,並加蓋投保單位及負責人印章)、領款收據、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除臺灣銀行以外之金融機構,申請人需自付手續費)、委託書(如係委託他人辦理者)、受委託人身分證明資料(如係委託他人辦理者)
電話:05-5522560, 0988-640391
頁面標題包含「百歲人瑞」,但附件內文的補助對象僅詳述「65歲至69歲中低收入老人」的條件,未提供百歲人瑞的具體資格。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未提供明確的起訖日期,僅說明津貼核定後當月起算。附件第六點提到「切結書,另得檢附個人投退保資料以證明投保身分類別」,切結書是必要文件,個人投退保資料是可選,故未列入應備文件。
資料來源:https://social.yunlin.gov.tw/News.aspx?n=22336&sms=21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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