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社會處為維護低收入戶老人的生活品質與尊嚴,特別推出「114年低收入戶老人補助配戴助聽器實施計畫」。此計畫旨在協助設籍或居住於雲林縣的低收入戶長者(65歲以上,原住民為55歲以上),若經健保合約醫療院所診斷有聽力退化損失(45至110分貝),可申請助聽器補助。每只助聽器最高可獲 5,500 元補助,但已裝置人工電子耳的耳位或四年內已領取輔具助聽器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符合資格的長者需備妥身分證、診斷證明書及聽力圖、申請書等文件,向雲林縣政府或輔助器具資源中心各據點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或居住於雲林縣;低收入戶;年滿 65 歲以上(原住民為 55 歲以上);經健保合約醫療院所診斷,其聽力退化損失之範圍四十五分貝至一百一十分貝;具有健保合約醫療院所開立六個月內之診斷證明書及聽力圖正本
・不可申請:已裝置人工電子耳之該耳;同一耳位已領取身心障礙者輔具助聽器補助或本計畫補助,於核定後四年內不得重複申請
・助聽器補助:每只至多 5,500 元
・若為 1 機體供雙耳使用類型,以補助 1 只設備為限
・申請方式:向雲林縣政府或雲林縣輔助器具資源中心各據點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民眾於購買後 3 個月內檢附應備文件向縣市政府請款
・注意事項:補助對象所購買之助聽器,應具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頒發之醫療器材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