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提供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旨在協助設籍並實際居住於雲林縣、年滿 65 歲且符合中低收入資格的長者。申請人需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提交申請書、戶口名簿影本、金融帳戶影本等文件。津貼經審核通過後,將直接撥入申請人的金融帳戶。此津貼的審核會考量全家人口的存款本金及土地房屋價值,其中土地及房屋價值不得超過 650 萬元。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年滿 65 歲;設籍且實際居住雲林縣;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二條規定;全家人口存款本金以最近一年度財稅資料顯示之利息所得推算;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未超過 650 萬元
・不可申請:不符合本辦法第二條第一項規定;檢附資料有虛偽不實,或領取後發生違反法令規定等情事;申請人死亡或戶籍遷出雲林縣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金額未明列,經核定後逕撥匯至申請人金融帳戶
・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經審核符合補助資格者,溯自備齊文件、資料之當月起算;申請人不服核定結果者,得於核定書送達次日起 30 日內申覆或提起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