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政府為減輕民眾經濟負擔,針對臥床者、失能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提供輔具補助。這項福利透過「長照2.0」及「身心障礙者福利」兩大方案,協助符合資格的民眾申請購買電動床等輔具。申請人需先撥打 1966 長照專線或洽詢縣市照管中心,經專員到府評估輔具需求並收到核定函後,方可購買輔具並備齊相關文件郵寄至社會局或區公所申請款項。同時符合兩方案資格者可擇優申請,但同一項目不得重複領取。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經專員到府評估或醫師開立診斷證明與評估報告表,證明輔具需求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符合「長照2.0」失能老人補助資格;符合「身心障礙者」輔具補助資格
・不可申請:同一項目不得重複申請
・輔具補助:長照2.0一般戶補助比例 70 %
・輔具補助:身心障礙福利一般戶補助比例 50 %
・電動床補助:長照2.0失能老人補助最高 16,100 元 (以 23,000 元電動床為例)
・電動床補助:身心障礙補助最高 11,500 元 (以 23,000 元電動床為例)
・申請方式:撥打 1966 長照服務專線,或郵寄至社會局或戶籍地區公所
・注意事項:各縣市輔具補助申請流程略有不同,請參考網頁各縣市聯絡資訊
最高23,000元
身分證、身心障礙證明、核定函影本、存摺影本、發票或購買證明、保固書影本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網頁提供各縣市社會局/輔具資源中心聯絡電話,但數量眾多未逐一列出。
資料來源:https://www.genesis.org.tw/contents/text?id=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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