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學提供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學雜費減免,旨在協助經濟弱勢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減輕家庭經濟負擔。符合資格的學生需依據教育部頒布的相關法規,備妥政府機關核發的有效證明文件提出申請。若證明文件尚未核發,學生可先提出申請,後續再補送文件查驗。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具低收入戶學生身分;具中低收入戶學生身分
・學雜費減免:依教育部相關法規辦理
・申請方式:請符合資格之同學備妥相關文件向學校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若證明文件尚未核發下來,可先提出申請,後續再補送證明文件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