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提供原住民學生就讀國內專科以上學校的學雜費減免,旨在減輕學生的經濟負擔。凡符合原住民身分並在國內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具有學籍的學生,於修業年限內皆可申請。減免金額採固定數額方式,依學校類型、學制、科系別而異,並設有國立與私立學校的詳細減免基準表。學生需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核通過後即可獲得學雜費減免。此項減免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的費用,且不得與其他性質相當的政府補助重複領取。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依原住民身分法規定具有原住民身分;就讀國內國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具有學籍之學生;於學校修業年限內
・不可申請:已依其他規定領取政府提供有關學雜費之補助或減免,及其他與減免學雜費性質相當之給付者;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之學雜費;已取得專科以上教育階段之學位再行修讀同級學位,或同時修讀二以上同級學位者(學士後學系除外)
・學雜費減免:依就讀學校類型、學制、科系別,採固定數額減免,學生實際繳納之學雜費低於本辦法所定減免數額時,以實際繳納之學雜費為減免數額
・國立大學(不含專科部及專科學校)學雜費減免:學費數 15,800 ~ 21,200 元,雜費數 4,400 ~ 9,200 元,合計 20,200 ~ 30,400 元
・國立專科學校及附設專科部學雜費減免:學費數 7,000 ~ 11,300 元,雜費數 4,100 ~ 6,100 元,合計 11,200 ~ 16,500 元
・私立大學(不含專科部及專科學校)學雜費減免:學費數 24,500 ~ 32,700 元,雜費數 5,600 ~ 12,000 元,合計 30,200 ~ 44,700 元
・私立專科學校及附設專科部學雜費減免:學費數 13,600 ~ 19,000 元,雜費數 4,500 ~ 7,300 元,合計 18,100 ~ 26,300 元
・進修學制各班別學雜費減免:依實際徵收之學分學雜費乘以 90 % 核計減免金額,但不得超過學雜費減免合計數
・另修讀輔系、雙主修或教育學程學分減免:依實際徵收之學分費乘以 70 % 核計減免金額,但每人就讀本系、修讀輔系、雙主修或教育學程學分之減免金額總額不得超過學雜費減免合計數
・申請方式:向就讀學校申請
・注意事項:學校審定符合規定者,國立學校由各校於註冊時逕予減免;私立學校由各校於註冊時逕予減免後,備文掣據連同核銷一覽表函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請撥補助經費。學生於學期中轉學、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者,當學期已減免之費用,不予追繳。申請資格與本辦法規定不符、重複申領、所繳證件虛偽不實、冒名頂替、以其他不正當方法具領者,學雜費不予減免;已減免者,學校應追繳之。涉及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