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
・本頁面概述臺灣政府為推動綠能科技產業發展所提供的各項獎勵措施與租稅優惠。主要對象為國內外投資者、企業及特定專業人才,旨在吸引其投入離岸風電、太陽光電、儲能系統及電動車等綠能相關領域。提供的福利包含研究發展支出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進口機器設備免關稅、特定科技投資抵減、員工獎酬股票課稅優惠,以及外籍專業人才薪資所得減免等。此外,也提及全球研發創新夥伴計畫與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等研發補助資源。這些措施旨在建構完整的綠能產業鏈,並達成非核家園與淨零排放的政策目標。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投資臺灣綠能科技產業之企業;於公司服務且取得獎酬股票之員工;符合條件之外籍特定專業人才
・研究發展支出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企業得於研究發展支出金額 15 % 額度內,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或支出金額 10 % 額度內,分 3 年抵減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外國營利事業權利金免納所得稅:自國外引進新生產技術或產品,並使用外國營利事業所有之專利權、商標權或各種特許權利,經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專案核准者
・進口機器設備免徵進口關稅:進口臺灣尚未產製之機器設備可享有免徵進口關稅之優惠
・投資智慧機械/5G/資通安全/人工智慧/節能減碳相關項目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當年度合計 100 萬 ~ 20 億元者,可採「當年度抵減營所稅為支出金額的 5 %」或「分三年抵減合計支出金額的 3 %」二擇一抵減,但抵減額度不可超過當年度應繳納營所稅的 30 %
・公司員工獎酬股票課稅優惠:取得 500 萬元總額內之獎酬股票,持股且繼續於公司服務達 2 年者,得於轉讓時以取得時價或轉讓時價孰低價格課稅
・外籍特定專業人才薪資所得減免:薪資所得超過 300 萬元部分之半數免予計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特定園區稅捐優惠:進駐加工出口區、科學工業園區、自由貿易港區等,可享進口自用機器設備、原料、燃料、物料及半製品免徵進口稅捐、貨物稅及營業稅
・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免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企業以未分配盈餘進行實質投資,得列為減除項目
・研發補助計畫:全球研發創新夥伴計畫
・研發補助計畫: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
・申請方式:請洽經濟部招商投資服務中心或使用 Juiker App 聯繫
・注意事項:投資智慧機械/5G/資通安全/人工智慧/節能減碳相關項目之投資抵減施行期間為 2025/01/01 ~ 2029/12/31
最高500萬元
電話:+886-2-2311-2031|地址:100031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 82 號 1 樓
頁面為多項獎勵措施與租稅優惠的概述,未提供統一的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研發補助計畫僅列名稱,未提供具體補助金額與申請細節。頁面新聞區塊提及「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3期選商機制」將於 2026/04/01 啟動收件程序,備標期 6 個月,此為特定選商機制之申請期間,非本頁面所有獎勵措施之統一申請期間。附件內容為 Juiker App 使用說明,與福利申請無直接關聯。
資料來源:https://investtaiwan.nat.gov.tw/showIndInfo?guid=8&lang=cht&menuNu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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