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觀光促進科
・澎湖縣政府觀光促進科提供補助,鼓勵政府登記有案的民間社團、財團法人或機關團體辦理觀光發展活動,以帶動地方觀光消費。補助金額依活動性質區分,國際性活動最高可獲 300,000 元,全國性活動最高 100,000 元,縣內活動最高 30,000 元。申請單位需填具補助經費申請表格及計畫書,並經書面審查。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民間社團、財團法人或機關團體;辦理觀光發展活動,能帶動地方觀光消費
・國際性活動:上限 300,000 元
・全國性活動:上限 100,000 元
・縣內活動:上限 30,000 元
・申請方式:請洽澎湖縣政府觀光促進科,並提交申請書及計畫書進行書面審查
・注意事項:活動性質特殊經專案核定者,不受前述補助金額限制
最高300,000元
不限
補助經費申請表格(含補助經費申請書、計畫書、活動經費概算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
電話:06-9274400#565、566|地址:880003 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服務時間:08:00 ~ 12:00,13:30 ~ 17:30
申請期間為不限,無明確截止日期。
資料來源:https://www.penghu.gov.tw/coi/home.jsp?id=40&act=view&dataserno=20220916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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