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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連江縣馬祖研究申請補助

教育文化 連江縣

【主辦單位】

連江縣政府文化處

【內容簡介】

・連江縣政府文化處為鼓勵學術界深入研究馬祖豐富的文化資源,特別推出「馬祖研究」申請補助計畫。本計畫旨在充實馬祖學術文獻,提升馬祖文化議題的學術水準。補助對象包含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的碩、博士研究生,以及三年級以上的大專在學學生,研究主題需聚焦於馬祖相關議題。通過審核者,博士學位研究可獲 100,000 元、碩士學位研究 20,000 元、學士專題研究 10,000 元。申請人需於每年 8 月 31 日前備妥申請書、研究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郵寄至連江縣政府文化處藝文推廣科。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碩博士論文研究: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相關研究所之碩、博士研究生;碩博士論文研究:於申請截止日前 2 年內通過論文口試取得學位者;大學專題研究:國內大專校院之三年級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含研究所);大學專題研究:將於本年度 8/31 前完成者;大學專題研究:申請人或每一團隊須有 1 名於同校任教之專任教師擔任指導老師(指導老師須親自簽名並填寫身分證字號);碩博士論文研究:針對馬祖之議題進行相關研究並具影響地方發展之論文;大學專題研究:申請所提之專題研究製作,須結合連江縣之文化資源,如歷史人文、地方特色產業、民俗藝術、地方節慶、自然景觀…等,進行研究
・不可申請:曾依本要點提出申請或已獲其他經費獎(補)助者
・博士學位研究獎助:每名 100,000 元(以獎助 1 名為原則,可視年度預算及實際狀況增額或從缺)
・碩士學位研究獎助:每名 20,000 元(以獎助 3 名為原則,可視年度預算及實際狀況增額或從缺)
・學士專題研究獎助:每名(組) 10,000 元(以獎助 4 名(組)為原則,可視年度預算及實際狀況增額或從缺)
・申請方式:寄送連江縣政府文化處藝文推廣科(地址: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6-1號文化處),資料不全或逾期不予受理。申請書格式請至本處網站下載
・重要時間點:補助名單於同年 10/15 前公告,並函知得獎者
・注意事項:受補助者應擔保其申請計畫及作品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情事,如有該等情事,受補助單位應自行負責。本處之權益因此遭受損害或受有連帶賠償請求之損失時,受補助單位應對本處負全部賠償責任,並返還已支領之補助金,且於 2 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案

【金額/折扣】

最高100,000元

【期間】

每年 8/31 前

【應備文件】

申請書(碩博士論文研究請用附件一格式,大學專題研究請用附件二格式)、研究資料、相關學位證明文件(碩博士論文研究適用)、學生證影本(大學專題研究適用,所有成員)、著作權及相關責任聲明書(大學專題研究適用,指導老師及所有成員須親筆簽名)、申請者或團隊代表人就讀學系同意書(大學專題研究適用)、專題企劃報告書(大學專題研究適用,紙本及電子檔)、專題企劃報告書包含之圖檔(大學專題研究適用,電子檔,JPG格式,解析度至少300dpi)

【聯絡方式】

電話:0836-23146#108|地址: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6-1號文化處

【注意事項】

本要點發布於中華民國 106 年(2017 年),但內文提及「每年 8 月 31 日前提出申請」,且 URL 包含 2026,故判斷為每年常態性補助,標題年度使用 115 年度。活動期間因無明確起訖日期,故設為 null。

資料來源:https://www.phhcc.gov.tw/uploaddowndoc?file=other/202604301544350.odt&filedisplay=%E7%94%B3%E8%AB%8B%E8%A3%9C%E5%8A%A9%E8%A6%81%E9%BB%9E.odt&flag=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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