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
・彰化縣政府提供身心障礙者購置停車位貸款利息補貼或承租停車位租金補助。設籍彰化縣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若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生活補助費,且為車輛所有人並持有有效駕駛執照,未接受其他政府同性質補助,即可申請。補助項目包含購置停車位貸款利息補貼,依貸款利率與國民住宅貸款優惠利率間的差額補貼;以及承租停車位租金補助,每月最高 1,000 元,最長可補助 5 年。申請人需檢具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或親至彰化縣政府身心障礙福利科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彰化縣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為車輛所有人且領有同種車類之有效駕駛執照;未接受政府同性質貸款或補助;符合以下任一資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或 領有生活補助費者;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已貸款購買停車位且辦有貸款未清償者,或已承租本縣停車位且租賃契約所定承租期間逾三個月
・身心障礙者承租停車位租金補助:依實際每月租金 50 % 為限,每月最高 1,000 元,最長不超過 5 年
・身心障礙者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補貼:依身心障礙者貸款利率與國民住宅貸款優惠利率間之利息差額補貼,依實際貸款年限
・申請方式:掛號郵寄 或 親至彰化縣政府身心障礙福利科提出申請
・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補貼者,應於每年度結束後 1 個月內,檢附前一年度全年繳款證明送本府,本府於受理後 30 日內完成審查,並將補貼金額匯入申請人帳戶;承租停車位租金補助者,由本府於每月 10 日之前匯入申請人帳戶;核定結果通知書發出後 15 日內可申請複查;租賃契約書到期前 1 個月通知補附新契約以延續補貼;本府自事實發生日起停止補助之情形:身心障礙者障礙事實消失或死亡、身心障礙者入住 24 小時住宿式機構期間、身心障礙者遷離戶籍地、購買或承租停車位非供停車使用、購買或承租之停車位轉售、轉租或轉借第三人、貸款或租賃契約終止
1,000元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申請書(承租停車位補助申請書 或 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書)、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正反面影本、申請人郵局封面影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生活補助者之證明文件、申請人行照影本、申請人駕照影本、停車位貸款或租賃契約影本、租金繳納證明影本 或 最近一期貸款繳納證明影本、停車位所有權證明影本(承租停車位者免附)
電話:分機 #2326
聯絡電話只有分機,沒有總機號碼。申請期間為隨到隨辦,無明確截止日期。地址未明確列出,僅提及「本府身心障礙福利科」。
資料來源:https://social.chcg.gov.tw/getFile.aspx?file_id=430563&file=2&type=2&did=2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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