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提供一項費用減免措施,針對在高雄市境內遭竊並被認定為占用道路的廢棄車輛。車輛所有人若能檢具報案三聯單,即可免繳交車輛移置費及保管費,領回其失竊車輛。此舉旨在減輕車輛失竊受害者的經濟負擔,避免其在車輛尋獲後,仍需支付因車輛被拖吊而產生的相關費用。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車輛遭竊並完成報案手續的占用道路廢棄車輛所有人
・移置費:免收(小型機器腳踏車原 200 元/次、小型汽車原 1,000 元/次、大型車輛原 3,000 元/次)
・保管費:免收(小型機器腳踏車原 50 元/日、小型汽車原 200 元/日、大型車輛原 500 元/日,最高以 45 日為限)
・申請方式:檢具報案三聯單至主管機關領車
最高3,000元
報案三聯單
電話:07-7351500|地址: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此頁面主要為高雄市占用道路廢棄車輛的處理辦法及收費標準,其中包含一項針對遭竊廢棄車輛所有人免收移置費及保管費的減免條款,故判定為福利。
資料來源:https://esmd.kcg.gov.tw/web/notice.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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