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推動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鼓勵房東將房屋出租給符合社會住宅資格的房客。參與計畫的房東可享有房屋稅、地價稅及綜合所得稅的減免優惠,其中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最高可享 15,000 元的免稅額度。此外,房東還可申請修繕費獎勵、每件最高 3,000 元的公證費補助,以及每年每屋最高 3,500 元的居家安全險補助。計畫也特別針對身心障礙者或 65 歲以上長者提供換居誘因,鼓勵他們將自有住宅加入計畫出租,並承租有電梯或低樓層的住宅。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房東需為所有權人本人,可以是自然人或私法人;權利範圍需為全部,若有 2 位以上所有權人,需全體同意申請;房屋需座落於臺南市之合法建築物;房屋以一門牌一物件方式出租,不得分租;房屋主要用途登記含有「住」、「住宅」、「農舍」、「套房」、「公寓」或「宿舍」字樣,或主要用途均為空白但依房屋稅單或稅捐單位證明文件得認定全部為住宅使用;房屋非位於工業區或丁種建築用地之建築物,其主要用途登記為「商業用」、「辦公室」、「一般事務所」、「工商服務業」、「店鋪」或「零售業」,依房屋稅單或稅捐單位證明文件得認定全部為住宅使用
・不可申請:未保存登記之建築物(自 2025/08/27 起不再受理,但此前已為第三期或第四期計畫之租賃住宅者不在此限);投保期間起算日於租賃契約起租日之前的居家安全險補助案件;投保之保險公司非內政部營建署公告名單內的居家安全險補助案件
・房屋稅優惠:稅率由 1.5 % 優惠為 1.2 %
・地價稅減徵:減徵 80 %
・綜合所得稅賦稅優惠:每屋(門牌)每月最高 15,000 元免稅額度,超過 15,000 元者,扣除 60 % 費用後計入所得
・修繕費獎勵:每屋(依門牌)實報實銷,於租賃契約期限內有修繕事實
・公證費補助:每件最高 3,000 元(包租案僅補助廠商與房客轉租契約簽約公證費)
・居家安全險補助:每年每屋最高 3,500 元(僅限加入包租案的房東,或 2022/03/24 以後加入代租案的房東)
・申請方式:請洽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住宅科
・注意事項:身障者或 65 歲以上換居長者需符合本市所得條件,並將現住的僅 1 戶自有住宅加入本計畫出租及承租物件,承租物件以有電梯之住宅或無電梯住宅 1、2 樓為限
最高15,000元
修繕申請書、所有權人修繕同意書、租賃契約設備表(佐證該設備於租賃時已包含)、修繕前與修繕後照片、修繕廠商開立之合法憑證正本(統一發票或收據,需載明品名、數量、單價、總價等,買受人需為所有權人)
電話:(06)2930100、2991111分機1347、7801、7802、(06)6323080或(06)5710150、151 轉1347|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9F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
資料來源:https://rent.tainan.gov.tw/index.php?option=module&lang=cht&task=pageinfo&id=47&inde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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