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社會處
・宜蘭縣政府社會處提供獨居老人關懷服務,旨在關懷居住於宜蘭縣內、年滿 65 歲以上且符合獨居定義的長者。服務項目包含電話問安、到府訪視關懷、物資支援及資源轉介,並特別在極端氣候(如高低溫、颱風特報)期間加強關懷訪視,提醒長者注意居家及外出安全。此服務透過關懷據點、志工隊及鄉鎮市公所村里幹事進行,旨在確保獨居長者的生活安全與福祉。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年滿 65 歲(含)以上;居住於宜蘭縣;非居住於機構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單獨居住且無直系血親卑親屬居住於宜蘭縣內(若長者與親屬關係疏離者,不在此限);雖有同住者,但其同住者無照顧能力,且無直系血親卑親屬居住於宜蘭縣內;雖有同住者,但其同住者無民法上照顧義務且無照顧契約關係,且無直系血親卑親屬居住於宜蘭縣內;65 歲以上夫妻同住且無直系血親卑親屬居住於宜蘭縣內;經宜蘭縣政府訪視評估後須列冊之長者
・電話問安
・到府訪視關懷
・物資支援
・資源轉介
・高低溫、颱風特報期間增加關懷訪視次數,提醒長者注意外出、消暑及禦寒安全
・鄉鎮市公所承辦人及村里幹事電話關懷或到府查訪確認老人居家安全
・申請方式:透過關懷據點、獨居老人志工隊、鄉鎮市公所承辦人及村里幹事通報。通報單可傳真至 03-9325004 或電子郵件至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注意事項:優先訪視評估對象包括 70 歲以上、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以及經宜蘭縣政府衡酌長者年齡、經濟狀況、福利需求等要件,評估須列入優先服務之對象
獨居老人通報單
電話:03-9328822 分機 206、207 李小姐|地址:(260005)宜蘭縣宜蘭市同慶街95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8:00-17:00
資料來源:https://sntroot.e-land.gov.tw/News_Content.aspx?n=11277&s=13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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