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提供傷病醫療及照顧服務補助,旨在協助設籍宜蘭縣的居民,因傷病導致醫療或照顧需求時,減輕經濟負擔。本補助分為醫療補助與照顧服務補助兩大類,申請人可依自身需求擇一或同時申請。申請對象需符合特定社福身分,且未重複領取其他同性質補助。申請人需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未受領同性質之補助或民間資源之全額補助;(若申請照顧服務補助)所僱請之照顧服務員非配偶或二親等內之親屬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列冊低收入戶;列冊中低收入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最低生活費 1.5 倍(限申請醫療補助)
・醫療補助
・照顧服務補助
・申請方式:填寫申請書並檢附應備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辦理。若無法親自辦理,可委託他人代辦,需於申請書上填寫受委託人資訊。
・重要時間點:應備文件需為最近三個月內有效。
・注意事項:申請人需簽名或蓋章,並聲明未受領同性質補助且資料屬實,若有不實將負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