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社會處 社會救助科
・宜蘭縣政府提供社會救助與經濟扶助,旨在協助面臨經濟困難或重大變故的縣民。本計畫透過轉介機制,針對家庭平均每人每月收入低於 23,273 元(115 年標準),或近三個月內遭遇重大變故導致生活難以維持的個案,提供一次性經濟救助或其他經評估後的社會救助項目。符合資格的民眾需經轉介單位評估後,檢附戶口名簿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辦,以確保獲得及時且適切的協助。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家庭平均每人每月收入低於 23,273 元 (115 年標準);三個月內發生重大變故非經社會救助無法維持生活,且符合以下任一情況:/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遭受意外傷害或重傷病/負主要生計者因失業、失蹤、服役、服刑等原因無法工作/財產或存款帳戶因遭強制執行、凍結未能及時運用/其他遭遇重大變故 (需說明)
・一次性經濟救助
・其他社會救助項目:依個案需求評估核發
・申請方式:轉介個案需先由轉介單位評估,並告知個案檢附戶口名簿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辦社會救助
・注意事項:如有緊急個案需社會處配合處置,應合併以電話方式轉介,以利優先處理
23,273元
戶口名簿
電話:03-9328822 轉 346-350, 352-353, 340|地址:260 宜蘭市同慶街 95 號
文案提及 115 年 (2026 年) 最低生活費 1.5 倍為 23,273 元。本文件為社會救助通報表,實際補助項目與金額需經評估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