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社會處 社會救助科
・宜蘭縣政府提供社會救助與經濟協助,旨在幫助面臨經濟困難或重大變故的縣民。符合資格的民眾,例如每人每月收入低於 23,273 元,或在三個月內遭遇重大變故導致生活無法維持者,可透過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請。此項協助可能包含一次性經濟救助,具體金額將依個案評估核發。緊急個案可直接電話聯繫宜蘭縣政府社會處社會救助科。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每人每月收入低於 23,273 元;三個月內發生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之重大變故;三個月內遭受意外傷害或重傷病之重大變故;三個月內負主要生計者因失業、失蹤、服役、服刑等原因無法工作之重大變故;三個月內財產或存款帳戶因遭強制執行、凍結未能及時運用之重大變故;三個月內遭遇其他重大變故非經社會救助無法維持生活
・一次性經濟救助:金額未列,依個案評估核發
・申請方式:洽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辦社會救助,緊急個案可電話聯繫宜蘭縣政府社會處社會救助科
23,273元
戶口名簿
電話:03-9328822 轉 346-350,352-353,340|地址:260 宜蘭市同慶街 95 號 社會處 社會救助科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經濟救助金額依個案評估核發,文案未列具體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