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山大學
・國立中山大學推出「全球移動實踐人才培育獎助金計畫」,鼓勵學生在海外交換期間,結合自身專業與永續議題,透過實際行動參與在地社會,發展具影響力的社會實踐計畫。本計畫提供高額補助,包含來回機票費及計畫執行所需費用,實際金額由審查委員會核定。申請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設有戶籍的中山大學在學學生,並已錄取學校出國交換甄選資格者。申請人需搭配指導老師,並於出國前完成社會實踐相關課程或志工服務。計畫採兩階段報名,分別於每年 4 月及 11 月受理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具中華民國國籍及在臺灣設有戶籍;申請及受獎助期間須為本校已註冊之在學學生(不含在職生、在職專班及博士班學生);具本校或各院「學生出國交換甄選」錄取資格(不含雙聯學位);計畫執行地點以交換校所在地區為原則,國外交換期間至少須達 3 個月,計畫執行至少一個月,至多一年,並於交換期間內執行完畢;申請者須搭配一位指導老師,於計畫通過後至執行結束進行至少 4 次討論會議,指導老師需由本校專任教師或專業經理人擔任(如申請者無指定指導老師,計畫通過後由本中心指派);出國前須在國內完成參與社會實踐相關課程或 54 小時人文及社區關懷志工服務(尚未有志工服務者仍可提出申請,出國前提交課程參與或志工服務時數及證明文件。已完成者則請於審查時提供相關證明)
・來回機票費:實際金額由複審審查委員會審定,核定金額分二期發放,出國前撥付 60%,返國後最高撥付 40%
・計畫執行所需費用:實際金額由複審審查委員會審定,核定金額分二期發放,出國前撥付 60%,返國後最高撥付 40%
・申請方式:請於申請期間內將相關申請文件電子檔郵寄至 [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為「計畫名稱_2026全球移動實踐人才計畫申請」
・重要時間點:說明會時間 2026/03/30(一) 12:00;面試與審核 2026/05/25 ~ 2026/05/29 (依公告時間為主);錄取公告 2026年6月中旬 (第一階段) / 隔年1月中旬 (第二階段)
・注意事項:申請人應於預定出國日前最近一次甄選提出申請;須於出國前完成獲獎審核並簽訂行政契約書後,始具獎助資格;不接受出國期間或返國後提出之申請案件;獲獎生須與本校簽訂行政契約書,並遵守相關權利義務;未執行計畫、未繳交成果報告或未參與成果發表者,將收回已撥付之獎助金並不核發尾款;若部分計畫未完成,將依未完成比例收回或酌減獎助金;若計畫內容重大變更且未經審核同意,將撤銷受獎資格並追回已撥款項;獲獎生須確實執行核定之社會實踐計畫並完成交換學習計畫,如有偽造或重大違規情形,經查證屬實即取消受獎資格;獲獎生須遵守本校「學生出國交換甄選要點」及「學生赴國外大學研修獎助要點(西灣領航計畫)」相關規定;獲獎生應配合參與校內宣傳活動或說明會分享計畫成果;指導老師之諮詢費由本計畫統一支應;校內撥款及返國核銷需預留行政作業時間,學生自身需有其他經費支持使計畫運作保有彈性空間
2026/04/01 ~ 2026/04/30 (第一階段);2026/11/01 ~ 2026/11/30 (第二階段)
個人基本資料表、社會實踐計畫書(A4至多15頁)、有利審查資料表、資料繳交檢核表、個人履歷(無制式格式,A4一頁為限)、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電話:分機 5845|地址:8042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
實際補助金額由複審審查委員會審定,文案未列具體金額。活動期間依學生計畫而定,非固定日曆期間。申請期間有兩階段,已全部列出。面試與審核日期在網頁和附件略有不同,已採用附件的日期。錄取公告日期依階段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