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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高雄市凱旋青樹社會住宅招租

居住生活 高雄市 期限 2023-03-01 已過期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內容簡介】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推出 112 年度凱旋青樹社會住宅招租計畫,提供符合資格的市民租賃社會住宅。申請人須年滿 18 歲,在高雄市設有戶籍或就業就學,且家庭成員在高雄市無自有住宅,並符合家庭所得限制。計畫分為一般戶、關懷戶及警消戶三類,各類別有不同申請條件與房型限制。申請人需備妥身分證、戶口名簿、財產及所得清單等文件,透過線上或書面方式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年滿 18 歲(含)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申請人在高雄市設有戶籍,或於高雄市就業、就學有居住需求;家庭成員在高雄市均無自有住宅(但有特定例外情況視為無自有住宅:個別持有面積未滿 40 平方公尺之共有住宅、持有經政府公告拆遷之住宅、持有未保存登記且毀損面積已占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住宅);家庭年所得總額按家庭成員人數平均分配,每人每月不超過申請當年度最低生活費 3.5 倍(112 年度為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不超過 50,467 元);家庭成員未享有政府提供之住宅貸款利息或租金補貼,且未承租社會住宅與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申請人限選擇一種承租身分類別及一種房型,選定後不得更換;同一家庭成員以一人提出申請為限;家庭成員人口數須符合所申請房型之家庭人口數規定(家庭成員 2 人(含)以上始可申請 2 房型;家庭成員 3 人(含)以上始可申請 3 房型)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符合住宅法第 4 條第 2 項規定之 13 款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之一者(關懷戶);職務列等在警正四階(兩線一)以下或相當職務列等之基層警察及消防人員(警消戶)
・不可申請:曾因違反本市社會住宅租賃契約書規定,以致主管機關終止租賃契約者,自終止契約日起至申請日未滿 3 年者;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與相對人皆提出申請時,僅受理受害者之申請案件;家庭成員 1 人不能選擇 2 房型、3 房型;若家庭成員人口數未達所申請房型之人口數規定,逕予駁回;家庭成員已享有政府提供之住宅貸款利息或租金補貼,或已承租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或社會住宅者,申請人應於簽訂租賃契約時放棄之
・社會住宅租賃:提供一房型、二房型、三房型社會住宅,租金及戶數詳見招租公告附件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或書面申請
・注意事項:各社宅招租條件略有不同,詳情以各社宅招租公告為主

【期間】

2023/02/07 ~ 2023/03/01

【應備文件】

申請書正本(網路申請者免附紙本申請書)、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家庭成員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申請日前 1 個月內,且記事欄不可省略)、申請人未設籍於本市,但於本市就業有居住需求者,檢附勞務提供地為本市之在職服務證明、申請人未設籍於本市,但於本市就學有居住需求者,檢附本市大專院校之在學證明書、申請日前 1 個月內向國稅局或稅捐稽徵機關請得之家庭成員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家庭成員之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屬關懷戶身分者之證明文件、屬警消戶身分者,請檢附在職服務證明

【聯絡方式】

電話:(07)3373529 ~ 30 或 (07)3368333 轉 2649 ~ 2651

【注意事項】

本頁面為 112 年度(2023 年)高雄市凱旋青樹社會住宅招租資訊,申請期間已過。各房型租金、戶數分配及可申請入住人口數等詳細資訊,頁面提及於「凱旋青樹懶人包」及「凱旋青樹社會住宅問與答.PDF」附件中,但附件內容未提供。

資料來源:https://shouse.kcg.gov.tw/DSB/web_page/DSB040100.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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