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社會處提供補助,協助金門縣內各類非營利組織、社區發展協會、村里辦公處等團體,設立並營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這些據點旨在為年滿 65 歲以上的健康長者提供在地服務,內容包含關懷訪視、電話問安、諮詢轉介、餐飲服務、健康促進活動,以及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課程等多元服務,以促進長者社會參與,營造健康永續的社區環境。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立案之社會團體(含社區發展協會);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宗教組織、文教等基金會捐助章程中明定辦理社會福利事項者;其他團體如社區宗教組織、農漁會、文史團體等非營利組織;村(里)辦公處;公寓大廈戶數達 150 戶以上,經向本府報備成立管理委員會(或組織)達 10 年以上,且經表揚或評鑑績優,提供鄰近社區服務成效卓著者
・補助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之設置與營運
・補助老人共餐服務
・申請方式:向各鄉鎮公所提出書面申請
・注意事項:需經本府勘查及評估,並試營運三個月後,檢核通過方可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