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社會處提供工作場所性騷擾被害人心理諮商費用補助,旨在協助遭受職場性騷擾的申訴人或被害人獲得心理支持。本補助適用於雇主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提供或轉介心理諮商服務並支付費用,或由被害人直接申請。申請對象的勞務提供地須設於金門縣。每案最多可補助 6 次心理諮商服務,每次諮商費用上限為 2,500 元。申請時需檢附申請書、領據、心理諮商費用證明、心理師證書影本、身分證明文件及勞保或就保投保明細等。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雇主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3 條第 2 項規定,提供或轉介職場性騷擾申訴人或被害人心理諮商,並支付該費用;遭受職場性騷擾之被害人;申訴人或被害人勞務提供地在本縣(金門縣)
・不可申請:同一案件已領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助者;僱用受僱者 500 人以上之雇主,其依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第 6 條第 4 項所提供之 2 次心理諮商協助,非屬本計畫補助範圍(第 3 次起可申請)
・心理諮商服務:每次補助上限 2,500 元,每案最多補助 6 次
・重要時間點:補助經費依勞動部核定當年度計畫補助金額,至當年度經費用罄即截止
・注意事項:本計畫所稱心理諮商,指經國家考試及格並依心理師法領有臨床心理師證書或諮商心理師證書者執行之心理諮商服務,單次諮商時間至少需 40 分鐘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