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社會處為減輕設籍金門縣的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家庭經濟負擔,特別針對其就讀國內私立大專校院的子女提供助學補助。符合資格的學生,在向勞動部申請 24,000 元補助後,可再向金門縣政府社會處申請最高 11,800 元的差額補助。申請期間為 2024/08/15 至 2024/09/16,申請人需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方式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人依勞工保險局投保資料,自 2002/01/01 以後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申請人及其配偶 2022 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於 1,480,000 元以下;申請人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申請人於申請起始日前已設籍金門縣滿一年以上且累積滿六年;子女就讀國內私立大專校院;子女為具有正式學籍學生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申請人至 2024/09/16 止仍未就業,並經核付失業給付;申請人於本府公告所定申請截止日已就業,且於 2023/03/15 至申請截止日前一日內,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且就業期間未超過 3 個月
・不可申請:子女為五專前三年之學生或研究生;子女為公費生、各類在職班、學分班、假日班、空中大學、空中進修學院、學士後各學系學生或大專校院延畢學生;申請人於 2024/09/16 止已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或方案;申請人本人就讀國內大專校院;申請人與配偶均符合申請資格者,已由其中一人提出申請
・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每名最高 11,800 元,以實際差額為限(扣除勞動部 24,000 元及其他就學津貼後)
・申請方式:掛號郵寄至金門縣政府社會處勞工行政科收,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字樣
・重要時間點:郵寄以郵戳為憑;審查後將以掛號函復核定結果,合格者依本府會計程序將補助��項撥入申請人帳戶
・注意事項:本補助計畫僅補助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讀國內私立大專校院;申請人與配偶均符合申請資格者,僅能由其中一人提出申請;申請期間已逾公告日期或文件不齊全,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不予受理;申請文件有偽造、變造、虛偽不實或失效等情事或不符合規定,不予補助,已補助者撤銷或廢止並限期返還;申請書可向本府社會處勞工行政科索取或至本府社會處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