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社會處
・金門縣政府社會處為減輕設籍金門縣的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家庭經濟負擔,特別針對其就讀國內私立大專校院的子女提供助學補助。符合資格的學生,在向勞動部申請 24,000 元補助後,可再向金門縣政府社會處申請最高 11,800 元的差額補助。申請期間為 2024/08/15 至 2024/09/16,申請人需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方式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人依勞工保險局投保資料,自 2002/01/01 以後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申請人及其配偶 2022 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於 1,480,000 元以下;申請人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申請人於申請起始日前已設籍金門縣滿一年以上且累積滿六年;子女就讀國內私立大專校院;子女為具有正式學籍學生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申請人至 2024/09/16 止仍未就業,並經核付失業給付;申請人於本府公告所定申請截止日已就業,且於 2023/03/15 至申請截止日前一日內,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且就業期間未超過 3 個月
・不可申請:子女為五專前三年之學生或研究生;子女為公費生、各類在職班、學分班、假日班、空中大學、空中進修學院、學士後各學系學生或大專校院延畢學生;申請人於 2024/09/16 止已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或方案;申請人本人就讀國內大專校院;申請人與配偶均符合申請資格者,已由其中一人提出申請
・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每名最高 11,800 元,以實際差額為限(扣除勞動部 24,000 元及其他就學津貼後)
・申請方式:掛號郵寄至金門縣政府社會處勞工行政科收,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字樣
・重要時間點:郵寄以郵戳為憑;審查後將以掛號函復核定結果,合格者依本府會計程序將補助款項撥入申請人帳戶
・注意事項:本補助計畫僅補助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讀國內私立大專校院;申請人與配偶均符合申請資格者,僅能由其中一人提出申請;申請期間已逾公告日期或文件不齊全,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不予受理;申請文件有偽造、變造、虛偽不實或失效等情事或不符合規定,不予補助,已補助者撤銷或廢止並限期返還;申請書可向本府社會處勞工行政科索取或至本府社會處網站下載
最高24,000元
2024/08/15 ~ 2024/09/16
金門縣政府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申請書、領據、申請日起近 4 個月內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應載詳細記事),配偶及子女與申請人不同戶籍者,應併同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收養者亦同(可提供自內政部戶政司或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 MyData 平臺查詢之資料)、足資證明子女已完成當學期註冊之繳付學費事實證明文件影本(擇一檢附:學費繳款收據、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信用卡繳交學費證明單或學校補發之學費繳費證明文件,單據上之子女姓名、就讀學校名稱及級別、繳費項目及繳費金額應清晰可辨識)、最近一次經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審核通過失業給付認定函影本或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已領失業給付證明影本(可由勞動部核發之 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審核通過准予補助之證明文件影本替代)、申請人及配偶 2022 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本各 1 份(可由勞動部核發之 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審核通過准予補助之證明文件影本替代,或提供自財政部電子稅務文件或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 MyData 平臺查詢之資料)、申請人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審核通過准予補助之證明文件(如審核結果通知單)(無則免附)、申請人及其子女如未向勞動部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而係於同一期間領取其他各級政府就學費用補助者,應檢附相關資料(無則免附)
電話:(082)318823 轉分機 62546|地址:893 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 60 號
申請書下載連結:https://social.kinmen.gov.tw/(路徑:金門縣政府社會處 > 主題福利服務 > 勞工服務 > 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活動期間未提供明確日曆日期,故為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