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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大林蒲遷村安置住宅配售及加速重建獎勵金

居住生活 高雄市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

【內容簡介】

・高雄市政府為執行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協助受影響的住商區土地所有權人申購安置住宅,並提供加速重建獎勵金。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其補償費總金額達 1,500,000 元以上,可依金額級距選配一至四房型安置住宅,並需自費選購汽車停車位。若申請人於指定期限內完成簽約及遷離原建築物,可額外獲得每坪 5,000 元的加速重建獎勵金,最高 300,000 元。申請人需於市府公告期間內備妥相關文件,以書面方式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建築改良物應坐落住商區同一土地歸戶內之土地,且該建築改良物於申請時已供居住使用;申請人於遷村基準日(2019/10/08)前取得前款土地所有權,或於遷村基準日後因繼承取得者;土地及建築改良物之所有權人為同一人,或該二人間具配偶或直系親屬關係;且其補償費總金額達 1,500,000 元以上;申請人於同一土地歸戶內未選擇土地方案或現金方案;土地及建築改良物未設定抵押權或其他負擔;申請本方案之住商區土地面積,不得小於遷村基準日之面積,或遷村基準日後因繼承取得之面積
・安置住宅配售:依補償費總金額級距選配房型
・第一級距:補償費總金額 1,500,000 元以上未達 3,000,000 元者,可選配一房型
・第二級距:補償費總金額 3,000,000 元以上未達 4,500,000 元者,可選配一房型或二房型
・第三級距:補償費總金額 4,500,000 元以上未達 6,000,000 元者,可選配一房型、二房型或三房型
・第四級距:補償費總金額 6,000,000 元以上者,可選配一房型、二房型、三房型或四房型
・汽車停車位:申請人自費選購,數量以 1 個為限
・加速重建獎勵金:每坪 5,000 元,金額以 300,000 元為限
・申請方式:書面申請,需於本府公告期間內提出
・重要時間點:遷村基準日為 2019/10/08。安置住宅抽籤配售說明會及抽籤配售作業日期將另行書面通知。配售結果將於抽籤配售作業結束後 10 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公告 30 日。加速重建獎勵金需於本府通知簽訂協議價購契約書 6 個月內完成簽約,且依本府指定期日遷離原居住之建築改良物並完成封板點交或自行拆除後發給
・注意事項:安置住宅之汽車停車位應由申請人自費選購,數量以 1 個為限。簽訂安置住宅買賣契約書及所有權移轉登記所衍生費用及稅費,均由申請人負擔。申請人擇定或由本府逕為擇定安置住宅房型戶別後,不得以風水地理或其他理由,要求變更其擇定戶別、汽車停車位、室內隔間設計或房型。建築改良物坐落於住商區土地及非住商區土地者,若符合特定條件,亦得申請本方案。

【金額/折扣】

最高6,000,000元

【應備文件】

大林蒲私有住商區遷村方案選擇調查意願書或協議價購同意書、土地歸戶(含金玉鳳林市場土地)清冊暨遷村方案選擇表、房型勾選表、以符合第三點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之配偶或直系親屬關係申請者,應檢附其他所有權人同意書、委任他人申請者,應檢附委任書、申請人除戶謄本、繼承系統表及繼承人戶籍謄本等繼承證明文件(繼承人辦理簽約時)、全體繼承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印鑑證明及印鑑章(繼承人辦理簽約時)

【注意事項】

申請期間需依高雄市政府後續公告。實際補助內容詳「高雄市政府代辦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安置住宅配售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https://outlaw.kcg.gov.tw/Download.ashx?FileID=23861&id=GL002118&typ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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