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供在臺畢業的僑生及外國學生申請留臺工作許可。此許可旨在鼓勵在臺受教育的僑外生留臺工作,可透過「薪資與工作經驗」或「新評點制」兩種方式申請。新評點制自 2014/07/03 實施,評估項目包含學歷、薪資、工作經驗、中外語能力、背景及配合政府產業發展政策等八項,總分達 70 點者可獲發工作許可。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在中華民國境內畢業的僑生或外國學生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申請「薪資與工作經驗」者,需符合薪資、教育程度及工作資格等相關規定;申請「新評點制」者,經評估學歷、薪資、工作經驗、中外語能力、背景及配合政府產業發展政策等八項,總分達 70 點
・獲得在臺工作許可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或洽詢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重要時間點:新評點制自 2014/07/03 實施
・注意事項:新評點制評估項目包含學歷、薪資、工作經驗、中外語能力、背景及配合政府產業發展政策等八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