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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役政署役男及軍人權益與福利

綜合津貼 全台

【主辦單位】

內政部役政署

【內容簡介】

・內政部役政署提供中華民國服役役男、軍人及其眷屬多項權益保障與福利津貼。福利項目包含生育、喪葬、家庭津貼及生活補助等財務支援,並保障役男服役前的學生註冊或工作紀錄,退伍後可優先入學或就業。此外,對於因公受傷、殘疾或死亡的役男軍人,政府提供教育、返家支持及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與教育協助。替代役役男則可依役期領取薪資、地域加給、主副食費及享有國民健康保險、一般保險與團體意外保險等保障。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中華民國男性公民,依法律規定服兵役者;役男或軍人本人(針對教育、就業、傷殘、死亡救助、替代役薪資等);役男或軍人之眷屬(針對生育、喪葬、家庭津貼);家庭狀況為「貧困」者(針對生育補助);役男或軍人因公受傷、殘疾或死亡者(針對相關救助);役男或軍人因公死亡且其未成年子女家庭無法提供教育及生活支持者(針對子女教育及生活支持);服替代役者(針對替代役相關薪資、津貼、保險)
・不可申請:不符合役男體位標準者(免役);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服刑三年以上者(禁役)
・生育補助:10,000 元(針對貧困家庭的役男眷屬)
・喪葬補助:25,000 元
・家庭津貼及生活補助:甲級 15,450 元、乙級 9,300 元、丙級 4,650 元(每人)
・教育及就業權益保障:服役前學生身分註冊或員工工作紀錄保留,退伍後優先入學或就業
・傷殘及死亡救助:因公受傷、殘疾或死亡者可獲教育及返家支持
・未成年子女教育及生活支持:役男因公死亡且家庭無法提供者
・榮譽及撫恤:因公死亡者可獲適當安葬、設立牌位、定期追悼及追晉
・替代役薪資:依役期分為初級、中級、終級及管制幹部服務四個等級
・地域加給:依地區分為本島、離島及高山地區三個等級
・主副食費:由需用機關決定是否提供膳食或發放現金,訓練中心期間一律提供膳食
・制服:由需用機關提供(警察及消防役除外,由相關部會提供)
・保險:國民健康保險、一般保險及團體意外保險
・申請方式:役男經體檢判定符合常備役體位者,可在指定時間內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科申請服替代役

【金額/折扣】

最高25,000元

【聯絡方式】

電話:(+886)49-2394488|地址:No. 2, Shengfu Rd., Nantou City, Nantou County 540217 , Taiwan (R.O.C.)

【注意事項】

頁面更新日期為 2017/11/17,部分金額及規定可能已過時。頁面未提供各項福利的具體申請流程及應備文件清單。

資料來源:https://dca.moi.gov.tw/Enaspx/content.aspx?web=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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