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特別照顧津貼,每月補助照顧者 5,000 元。此津貼旨在支持因照顧失能重度長輩而辭去全職工作的家庭成員。申請對象需符合受照顧者與照顧者的多項資格,包括設籍新北市、受照顧者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且失能重度以上,以及照顧者為 16 歲至 65 歲間未從事全時工作之親屬。申請人需備妥相關文件至新北市各區公所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受照顧者設籍並實際居住新北市;受照顧者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受照顧者失能程度經評估為重度以上;受照顧者實際由家人照顧;受照顧者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居家服務、未僱用看護(傭)、未領有政府提供之日間照顧服務補助或其他照顧服務;照顧者為 16 歲以上未滿 65 歲;照顧者無社會救助法第5條之3第1款至第3款、第6款及第7款規定之情事;照顧者未從事全時工作,且實際負責照顧受照顧者;照顧者與受照顧者設籍及實際居住於新北市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照顧者同為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應計算家庭總收入全家人口之成員;照顧者為出嫁之女兒或子為他人贅夫者及其配偶;照顧者為受照顧者二親等以內之直系血親卑親屬
・特別照顧津貼:月補助照顧者 5,000 元
・申請方式:至新北市境內各區公所提出申請
5,000元
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申請表【(民)表一】、新北市政府長期照顧服務申請書【(民)表二】、照顧者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電話:(02)29603456分機3745|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2樓、4樓、22樓及25樓|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12:30,13:30~17:30(國定假日除外)
資料來源:https://lkk.ntpc.gov.tw/home.jsp?id=e32fc9bbd6f3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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