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假牙裝設及維修補助,旨在幫助符合資格的長者和原住民改善口腔健康。補助對象主要為年滿 55 歲(含)以上的原住民,或年滿 60 歲(含)以上列冊新北市的低收入戶,以及年滿 65 歲(含)以上且符合特定經濟弱勢條件的民眾。補助項目涵蓋各類活動式假牙、活動式假牙維修及單顆固定式假牙,最高補助金額從 1,100 元至 44,000 元不等。申請採事前審核制,民眾需先至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進行口腔篩檢,並由醫療院所或區公所協助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方可進行假牙製作。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前未完成假牙製作者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年滿 55 歲(含)以上之原住民;同時符合以下所有條件:/年滿 65 歲(含)以上/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經新北市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者/經新北市政府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達 50 % 以上者;同時符合以下所有條件:/年滿 60 歲(含)以上/列冊新北市之低收入戶
・不可申請:同一顎已取得相同活動假牙補助項目者,5 年內不予重複補助;同一顎已取得相同單顆固定式假牙補助項目者,5 年內不予重複補助;同一顎已選擇活動假牙或單顆固定式假牙裝置,不得同時申請;5 年內已取得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老人補助裝置假牙計畫相同補助項目者
・上下顎全口活動假牙:最高補助 44,000 元
・單顎全口活動假牙:最高補助 22,000 元
・單顎全口活動假牙,併單顎部分活動假牙:最高補助 39,000 元
・單顎部分活動假牙:最高補助 17,000 元
・上、下顎部分活動假牙:最高補助 33,000 元
・假牙破裂維修費:單顎最高補助 1,100 元
・假牙添加費:單顆最高補助 1,100 元
・假牙線勾:單個最高補助 1,100 元
・假牙硬式襯底:單座最高補助 3,300 元
・單顆固定式假牙補助:以 3 顆為上限,單顆最高補助 5,000 元,合計最高補助 15,000 元
・申請方式:符合資格者持證明文件向全民健康保險特約之公私立醫療院所進行口腔篩檢,由醫療院所或區公所向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提出申請,或由醫療院所郵寄送本府或交新北市牙醫師公會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申請人須於申請核定後 6 個月內完成假牙裝設
・注意事項:活動假牙維修須裝置滿 1 年後始可申請,每年合計最高補助 6,600 元;單顆固定式假牙每人每年限申請 1 次,每年最高補助 3 顆,合計最高 15,000 元;補助款項將逕撥付申請人或申請人指定之醫療院所金融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