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醫療補助退費,協助符合資格的民眾減輕醫療負擔。補助對象涵蓋低收入戶兒童、中低收入戶兒童、符合新北市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者、重大傷病兒童、罕見疾病兒童、低收入戶長者及低收入戶原住民。補助項目包含門診、急診的掛號費與健保部分負擔,以及住院的部分負擔與自付額。申請人需在就醫事實發生後三個月內,備妥申請表、醫療補助證、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身分��件及戶籍資料等文件,向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提出申請,可選擇現場或郵寄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就醫事實發生後三個月內(含)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低收入戶兒童;中低收戶兒童;符合新北市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原中低收入兒童少年生活扶助);重大傷病兒童;罕見疾病兒童;低收入戶長者;低收入戶原住民
・門診醫療補助:掛號費、健保部分負擔
・急診醫療補助:掛號費、健保部分負擔
・住院醫療補助:部分負擔、自付額
・申請方式:可選擇現場或郵寄辦理
・注意事項:退費方式及內容等相關問題,可逕向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