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所屬分署
・勞動部所屬分署推動「就業啟航計畫」,旨在鼓勵企業僱用失業者。符合資格的申請單位,需為合法登記的事業單位,提供薪資不低於 18,780 元且非一年期以下定型契約的工作機會。此外,企業需遵守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規定的進用比例。經審核通過後,將依核定工作機會數提供補助經費,協助企業穩定僱用失業者。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單位需為合法登記、立案之事業單位;申請單位需依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比例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或繳納差額補助費、代金(不適用於投保人數 67 人以下之身心障礙者部分);提供之工作機會非屬一年(含)以下之定期契約;提供之工作機會不違反善良風俗或其營業登記項目中非屬人力派遣業之外派工作機會;提供工作機會薪資不低於 18,780 元;承諾未違反本計畫第十點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及第十款規定;預定僱用經公立就業服務中心推介之失業者,或自行招募,或不限僱用方式
・不可申請:申請單位正領取勞動部其他相同屬性就業促進相關補(獎)助或津貼
・僱用失業者補助:核定補助總經費,金額依核定工作機會數計算
・申請方式:請洽勞動部所屬分署辦理
・注意事項:本審查表得依各執行單位需求增列,但不得刪減及違反本計畫規定
18,780元
就業啟航計畫申請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其他合法登記、立案之證明文件、勞工保險投保人數證明文件(例如勞保卡或加保人員名冊)、已依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比例進用規定,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或繳納差額補助費、代金之文件、承諾書(承諾未違反本計畫第十點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及第十款規定)、其他經執行單位認定與就業啟航計畫審核相關之必要文件
頁面為「就業啟航計畫」的書面審查表,非完整計畫內容,故申請期間、活動期間、聯絡資訊等細節未列出。主辦單位「○○○○○○○分署」及「○年度」資訊為遮蔽狀態。
資料來源:https://laws.mol.gov.tw/Download.ashx?pfid=000014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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