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是由司法院捐助成立的組織,旨在為經濟弱勢者提供法律協助,以確保其訴訟權及平等權。該基金會於全國各地設有分會,主要提供兩項服務:法律諮詢與申請法扶律師。民眾若有法律疑問或案件尚未進入法律程序,可先利用法律諮詢服務;若案件已進入法律程序,需要律師協助訴訟代理、撰寫法律書狀或調解糾紛,則可申請法扶律師。建議民眾可先進行法律諮詢,再決定是否申請律師扶助,以有效利用資源。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經濟弱勢者
・法律諮詢服務:提供法律意見、解答法規疑問
・申請法扶律師服務:協助打官司(訴訟程序代理)、撰寫法律書狀、協助調解法律糾紛
・申請方式:法律諮詢可直接使用服務;申請法扶律師請撥打全國專線 412-8518 轉 3 (市話直撥,手機加 02) 洽就近分會預約
・注意事項:每日可申請法扶律師名額有限,建議先法律諮詢再決定是否申請律師,避免佔用名額
電話:412-8518 轉 3 (市話直撥,手機加 02)
文案未詳細說明「經濟弱勢者」的具體定義及申請法扶律師所需的應備文件。
資料來源:https://www.laf.org.tw/service-q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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