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學業成績優異獎勵,旨在鼓勵退除役官兵在學期間保持良好學業表現。此獎勵適用於大學、專科及研究所的退除役官兵,只要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到指定標準,且所有修習科目皆及格,即可提出申請。這項福利旨在肯定退除役官兵在學業上的努力與成就,即使已透過退除役特考分發任公職或曾接受輔導會輔導就業安置者,雖不得申請就學補助,但仍可申請此項成績優異獎勵。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國軍退除役官兵;在校前一學期學期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大學/專科);在校前一學期學期平均成績九十分以上(研究所);所修該學位學科全部及格
・成績優異獎勵:金額未列出
・申請方式:依「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及獎勵辦法」第5條第2款規定申請
・注意事項:本條例輔導之退除役官兵,除就醫外,合於就業、就養、就學之規定者,在同一時期以申請輔導安置一項為限。經輔導會輔導就業或就養安置人員,不得申請就學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