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補助旨在減輕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考生的交通負擔,提供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離島地區及偏遠特偏地區考生及其一名陪考人員,於查看試場及應試期間往返考區學校的大眾運輸交通費補助。補助範圍包含臺鐵自強號票價,以及市區公車、捷運、復康巴士、長途客運、船舶、高鐵或機票(離島地區限定)等費用,依報名時通訊地址認定補助資格。申請時需檢附考生及陪考人員身分證影本、存摺影本及交通票根或證明。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為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考生;考生及其一名陪考人員;交通日期為查看試場當日及應試期間(准考證所載考試日期)往返考區學校;補助地區標準以報名時所填之通訊地址為依據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低收入戶考生;中低收入戶考生;離島地區考生;偏遠及特偏地區考生
・不可申請:申請計程車費
・交通費補助:往返考區學校之大眾運輸交通費(不含計程車費)
・臺鐵自強號來回考區學校之票價:不須檢附購票證明
・市區公車或捷運票價:須檢附來回購票證明或票根或交易紀錄
・復康巴士:須檢附來回購票證明或票根(若無者以台鐵自強號票價補助)
・長途客運:須檢附來回購票證明或票根或交易紀錄
・船舶:須檢附來回購票證明或票根
・高鐵或機票:須檢附來回票根(機票僅限離島地區)
・離島地區考生返程交通費:得包含考試結束日期次日
・申請方式:填寫申請單並檢附相關資料,浮貼於申請單下方
・注意事項:離島地區考生得於應試結束次日返程,交通費得包含考試結束日期次日。不含計程車費。
3 月 19 日 ~ 3 月 24 日
考生本人及陪考人員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郵局或其他銀行存摺正面影本(考生本人或陪考人員)、大眾交通運輸工具來回購票證明、來回票根正本或交易紀錄(僅離島地區可補助經濟艙機票)
活動期間未列年份。申請期間未明確列出。主辦單位未明確列出。
資料來源:https://cis.ncu.edu.tw/EnableSys/home/readExamInfoFile?examInfoId=1037&ro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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