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報考大專校院的報名費減免及交通住宿費補助。低收入戶考生可免繳報名費,中低收入戶考生則享 60 %減免。此外,針對符合資格的考生及其一名陪考人員,提供查看試場及應試期間的交通費與住宿費補助。交通費採實支實付,以大眾運輸費用計算,住宿費每人每晚最高補助 2,000 元,適用於跨縣市或距離考區 60 公里以上者。申請者須具備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有效身心障礙證明或鑑輔會鑑定資格,並符合各類組學歷要求。報名採網路進行,並需郵寄相關文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輔會)鑑定為身心障礙,或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且證明在報名期間仍為有效期;符合所報考大學組、二技組或四技二專組的學歷(力)資格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報名費減免:持有低收入戶證明影本;報名費減免:持有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交通費及住宿費補助:低收入戶考生;交通費及住宿費補助:中低收入戶考生;交通費及住宿費補助:離島地區考生;交通費及住宿費補助: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公告之 113 至 115 學年度偏遠及特偏地區學校考生(含非應屆生);交通費及住宿費補助:於報名時不具低(中低)收入戶身分,但於應試時確實符合補助身分者
・不可申請:當學年度重複報名本甄試者;報名資格不符者(如學科成績未達系科組規定標準、術科成績低於 60 分等);持不符規定的鑑輔會證明報考者(如應屆畢業生持國中時期證明、已畢肄業生持高中職階段證明等);於高級中等學校就學期間申請放棄特殊教育學生身分者
・報名費減免:低收入戶考生免繳報名費
・報名費減免:中低收入戶考生減免 60 %報名費(單一考試類組減免後 360 元、跨考第一類組減免後 500 元)
・交通費補助:實支實付,最高一天補助來回一次,以大眾運輸交通費用計算(自行開車或搭乘臺鐵以臺鐵自強號票價計算;南投地區自行開車以長途客運票價計價);離島地區考生得於應試結束次日返程,交通費得包含考試結束日期次日
・住宿費補助:每人一晚最高 2,000 元,補助考生本人及其陪考人員一名,限跨縣市或通訊地址距考區 60 公里以上者;離島地區考生得於應試結束次日返程,住宿日期得包含考試日期最後一日
・申請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須上傳數位相片檔),再繳交報名費並郵寄報名資料。交通住宿費補助需另行郵寄申請資料。
・特殊需求項目申復截止:2026/01/21 下午 5:00;學(術)科考試選擇題參考答案公告:2026/03/23 下午 7:00;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截止:2026/06/24;交通費補助地區標準以報名時所填之通訊地址為依據,計程車費不予補助。;住宿費補助僅限跨縣市或通訊地址距考區 60 公里以上者。
最高2,000元
申請:2025/11/25 ~ 2025/12/09;活動:2026/03/20 ~ 2026/03/23
報名表、學歷證件影本、綜合高中生修習專門學程科目學分證明及歷年成績單正本(綜合高中應屆畢業生報考四技二專組適用)、身心障礙證明或鑑輔會證明正反面影本、數位相片檔、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會議紀錄或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紀錄(申請特殊需求者適用)、特殊需求(輔具)申請說明表及診斷證明書(申請特殊需求者適用)、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申請報名費減免或交通住宿費補助者適用)、交通費補助申請單及住宿費補助申請單(申請交通住宿費補助者適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購票證明、票根正本或交易紀錄(申請交通費補助者適用)、住宿旅館之統一發票或收據正本(申請住宿費補助者適用)、考生及陪考人員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申請交通住宿費補助者適用)、考生本人或陪考人員郵局或銀行存摺正面影本(申請交通住宿費補助者適用)
電話:(03)4227151 轉 57148~57150|地址:320317 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 300 號國立中央大學教務處招生組轉「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收
交通費及住宿費補助的申請期間為 2026/04/07 前,與甄試報名期間不同。
資料來源:https://cis.ncu.edu.tw/EnableSys/home/readExamInfoFile?examInfoId=1048&ro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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