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為協助身心障礙學生順利參與升學甄試,提供交通及住宿費補助。補助對象為報考當學年度甄試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離島地區及偏遠特偏地區學校考生,及其一名陪考人員。補助範圍涵蓋查看試場當日及應試期間往返考區的大眾運輸交通費,以及考前一晚至考試期間的住宿費。交通費實支實付,最高以臺鐵自強號票價計算;住宿費每人每晚最高補助 2,000 元。申請者需於 2024/04/09 前備妥相關申請單、購票證明、住宿收據、身分證影本及存摺影本等資料,以掛號郵寄至國立中央大學教務處招生組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報考當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申請住宿費補助者,須為跨縣市且通訊地址距應試考區所在地 60 公里以上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臨界障礙者不符報考資格),且相關鑑定證明在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期,或適用階段須為「高中職教育階段」或「中等教育階段」或「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至高等教育階段ㄧ年級」或「大專校院(含研究所)」,且鑑定證明須為就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或高等教育階段期間所核發,證明上無註記不適於升學大專校院時使用之說明;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且在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期(證明所載有效期限及重新鑑定日期皆為空白者,視為永久有效);低收入戶考生;中低收入戶考生;離島地區考生;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公告之 2021 至 2023 學年度偏遠及特偏地區學校考生(含非應屆生)
・不可申請:計程車費;住宿費不含考試最後一日(離島地區考生除外)
・交通費補助:實支實付,最高一天補助來回 1 次,以臺鐵自強號票價計算(自行開車或搭乘臺鐵者),或檢附票根/購票證明(航空、高鐵、船舶、公民營長途客運汽車、復康巴士者),僅限經濟艙或標準車廂
・住宿費補助:每人一晚最高 2,000 元,需檢附住宿旅館之統一發票或收據正本
・申請方式:掛號郵寄
・注意事項:檢附資料繳齊者,核定補助金額將依提供之個人帳戶辦理入帳。經審查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未輸入統一編號或逾期申請者,恕無法受理,其文件亦不予退還。
2,000元
申請:即日起至 2024/04/09;活動:2024/03/21 ~ 2024/03/26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交通費補助申請單」、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住宿費補助申請單」、大眾交通運輸工具購票證明、票根正本(含去回程)或交易紀錄、住宿旅館之統一發票或收據正本、考生及陪考人員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考生本人或陪考人員郵局或銀行存摺正面影本、低(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於報名時不具低(中低)收入戶身分,但於應試時確實符合補助身分者)
電話:(03)4227151轉57148~57150|地址:320317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國立中央大學教務處招生組收
申請期間僅列出截止日期,未明確說明開始日期,故使用「即日起至」。
資料來源:https://cis.ncu.edu.tw/EnableSys/home/readExamInfoFile?examInfoId=794&row=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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