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針對已繳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的企業,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提供兩種退費機制。一是針對已繳費的進口物質,若後續再出口,可申請退還已繳費用的 70 %。二是鼓勵企業投保環境責任險,或投資於能直接預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設備或工程,符合條件者亦可申請退費。此機制旨在減輕企業負擔並鼓勵環境保護投資,申請主要透過網路傳輸方式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繳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之物質製造者或輸入者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已繳納整治費之進口物質於出口時;投保環境責任險及(或)新投資預防土壤、地下水污染有直接效益之設備或工程
・不可申請:成品無法申請出口退費
・已繳納整治費之進口物質出口退費:退還已繳納整治費之 70 %
・投保環境責任險及(或)新投資預防污染有直接效益之設備或工程退費:金額未明確列出,項目詳見附表三
・申請方式:須以網路傳輸方式向中央主管機關辦理申報,報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得以書面方式申報。網路申報系統網址:https://sgwb.moenv.gov.tw/
・重要時間點:每季申報案件之審理結果將於次季申報前 5 日發布於申報系統
・退費之申請最遲應於出口之下兩季結束前提出;繳費方式可至各大超商(6 萬元以下、免手續費)或任何一家金融機構以匯款方式繳納;若逾期 90 日仍未完成申報,將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裁處罰鍰
出口退費申請書 (WM-30)、進、出口報單、原繳納整治費單據
電話:整治費相關業務諮詢窗口 (02)2768-9831、(02)2768-9841、(02)8761-1586;系統及密碼問題諮詢窗口 (02)2556-9785;環境部 (02)2383-2389 分機 59504、分機 59502|地址:100005 臺北市中正區秀山街4號12樓 (環境部環管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服務時間:環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環境規劃二部服務時間為非例假日周一至五 08:30 ~ 17:30
資料來源:https://sgwb.moenv.gov.tw/sgwfundo/dispPageBox/soilwork/soilworkCP.aspx?ddsPageID=QANDA1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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